第130章
作者:
池乌 更新:2025-11-04 16:38 字数:3150
“邓捕快,你冷静点,我是来给你想办法的。”白朝驹一边说着好话,一边忙不迭地取出怀里的牛筋绳,把邓顺的手捆上。
邓顺见自己被擒住,再也没有逃跑的机会,心如死灰地说道:“把我交到顺天府吧,我认了。”
听他这样说,白朝驹解开了捆住邓顺的绳子,把他从地上扶起来,好言好语说道:“我只要你回答一个问题。”
“说吧。”邓顺认命地垂着头。
“方大人是不是先被人下的毒,再中的刀?”白朝驹问道。
邓顺惊讶地抬头看着他,嘴唇嗫嚅着。
半晌,他说道:“仵作的验尸结果被篡改了,典史大人说他是中刀死的,但我知道,他一定中了毒。”
“被篡改了?”白朝驹眉头一皱。
“这事没那么简单,你还是少插手的好。”邓顺说道,“你若真心愿意帮我,就让我带着我娘的尸体回老家安葬。至于杀人的罪名,我认。”
“你只是取了方大人的血吧。我听过痨病的偏方,得拿刚死之人新鲜的血液,给病人服下。可你不知道这血里有毒,阴差阳错害死了你娘。你只是取了血,没必要背负杀人这么大的罪名。”白朝驹劝道。
“不!我是杀了人!是我害死了我娘!”邓顺的声音带了哭腔。
白朝驹神色复杂地看着他,思索片刻后,说道:“邓捕快,此乃无心之失,若不是典史隐瞒方大人中毒身亡的讯息,你也不会害死你娘。”
邓顺悲痛欲绝的面颊上,终于淌下两行清泪。这是这两日他第一次落泪,他总算能哭出来了。
“邓捕快,我会帮你隐瞒取血的事,你老家在何处?需要帮忙安排车马否?”白朝驹问道。
“我娘老家在保州。”邓顺说道。
保州离京不远,大概两日就能到。
白朝驹好言好语安抚了邓顺,令他先继续在顺天府当捕快,待事情水落石出后,再将娘亲安葬。一是为了避嫌,二来他的确需要衙门里的人帮忙打听案件的线索。
邓顺收拾了下情绪,答应了白朝驹的请求,他也想看看,能不能把那个隐瞒死因的典史拉下马来。
“白少侠,我其实知道个人。”邓顺觉得他很仗义,直接改口称他为少侠。
“可是和方大人有关?”白朝驹问道。
“不错。”邓顺说道,“你或许不知道,这个方廷玉,虽然是兵部侍郎,看着人五人六的,背地里还做些见不得光的买卖。”
“什么买卖?”白朝驹问道。他有些惊喜,没想到线索这么快就来了。
“具体的买卖我不清楚,但一定和胭脂胡同有关。我知道有个和他做买卖的人,是胭脂胡同的常客。昨日夜里,典史大人传唤过他,但没审多久,就放他出去了。”邓顺说道。
“那人叫什么?有何特点?”白朝驹问道。
“他叫东门鸿,是京城小有名气的富商,不少人都认识他。他穿得很华丽,脖子上总带着串镶金的大玉牌,很好找。”邓顺说道,末了,又补了句,“你们今儿去胭脂胡同,没准能遇上他,他昨夜没去,今夜肯定憋坏了。”
“好,咱们去见见他。”白朝驹对邓顺点头,眼见天色几乎暗下,立刻拉起公冶明的手,往胭脂胡同赶去。
他们得在宵禁前赶到那里,胭脂胡同里没有宵禁,但外头的街道有宵禁。过了辰时,胭脂胡同就不能进人了。
白朝驹看着西侧的天空,太阳早就收起来最后一缕余晖,天边的云彩也完全阴沉下去。他拉着公冶明,和最后的人群一起,进入了胭脂胡同。
看着胡同的大门被合上,人群忙不迭地往里涌去,入口的地方清静下来。白朝驹把公冶明堵在入口的墙边,没好气地问道:
“刚刚邓顺打我的时候,你怎么不帮我?就在边上干看着?”
“他也没伤到你。”公冶明平静地说道。
“但是很危险啊!你没看到他拿了武器吗?那么长一柄耙子,就往我脸上来了。”白朝驹说道。
“他可是官家的人。”公冶明格外认真地注视着白朝驹,“你说过,官家的人,不会随便杀人的。”
白朝驹被他说得愣了下。他确实记得,这话是自己说过的,就在先前公冶明踢高风晚的时候,还因此狠狠训了他一番。
可高风晚是高风晚,邓顺是邓顺,高风晚又没有犯事,也没必要害自己,邓顺就不一样了,他真有可能一时激动,拉着自己陪葬。
白朝驹见公冶明直直的看着自己,似懂非懂的样子,一双眼睛格外清澈。
白朝驹也不忍心责怪他了,放缓了语气,柔声说道:“那也得分情况啊,他刚刚那么激动,肯定是冲着我的命来的。”
说罢,他看到公冶明挪开了一直注视自己的视线,微微抬起下巴,面向天空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这个表情……他是不是故意的?他是故意的吧?他就是故意在边上看戏不忙帮!
“你特丫的!”白朝驹一把揪起他的衣襟。
公冶明一脸淡然地随他拽着自己的衣襟,很配合他拉扯的前后摇晃。
白朝驹拽了半天,被发泄的对象实在太配合,他也感觉没劲,只好松开公冶明的衣襟,心里还有股浊气郁结在深处,没能发散出去。
“我要是哪天被打伤,被打死,你就后悔了!”白朝驹嘟囔了一句。
公冶明表面淡然,内心无比雀跃地想着:他在要我保护,他还是挺需要我的。
第115章 京城锦花开6 白象的象是什么象?……
胭脂胡同的翠华楼, 是众多烟花楼台中的一座。东门鸿喜欢这里,只因其中一名歌女,名为应鹂。
应鹂样貌不算出众, 像是牡丹花从中的一朵茉莉,清雅有余,华贵不足。若是比纯洁, 又不及幽兰和白菊。茉莉有香气, 而这歌舞楼阁中的女子,各个都香气扑鼻,她那点香气也论不上什么。
只是名普通的歌女罢了。
东门鸿一进翠华阁,王妈妈就知道, 贵客来找应鹂了。她肩上披帛飘扬, 分花拂柳的向东门鸿走来。
“东门老爷,这边请。”
东门鸿顺着她的指引,往应鹂的房间走去。
王妈妈很清楚,应鹂就靠东门鸿养着,除了东门鸿,鲜少有客人点她。她也很奇怪,像东门鸿这样一掷千金的富商, 为何偏偏喜欢这名普通的歌女。
在王妈妈看来, 应鹂姿色并不出众,唯一出挑的只有歌喉。可东门鸿点她时, 从未听到房里有唱歌的声音。
以东门鸿的财力,什么样的女孩没有见过?单说这翠华楼,论样貌有湘樱,论歌喉有嫣芸,论才貌俱佳有花潇, 论温柔婉约有鸢竹,论能说会道有妙雨。这东门鸿,怎么偏偏喜欢应鹂?
王妈妈毕竟是前年才接手的翠华楼,她不知道,应鹂就是东门鸿带进来的。
当时的她是个瘦到皮包骨头的小女孩,才十二岁,是东门鸿出京行商路上遇到的灾民。那时的应鹂奄奄一息躺在地上,同她一道的人全部饿死了,只剩她最后一个,半死不活的。
东门鸿给她水和干粮,把她带到京城,让翠华楼接纳的她。他东门鸿毕竟只是个爱好钱财和美色的商人,并非良善之辈,不是随便收留妇女儿童的好心人。
后来的某日,他走进胭脂胡同,遇到长得亭亭玉立的应鹂笑着同他打招呼,呼唤他恩人。
应鹂样貌并不出挑,笑起来却分外好看。那是东门鸿头一次见她健康快乐的样子,虽然她还有些瘦,但比起先前那副形如枯骨的样子,完全是改头换面,焕然一新。
他很难言说当时的心情,有些愉悦,有些欣慰,还有丝丝缕缕的惋惜。
很久之后,他才想起,那应当是心动的感觉。
但已经太迟,现在的他名利两收,在万花丛中泡了太久,他太习惯金钱消费的快感,也无法找回当年那份微弱到难以名状的悸动。
正所谓风流。
他还是没忘记应鹂,每月十五,都会到翠华楼点她,一掷千金。
“恩人,近来可好?”应鹂笑盈盈地看着他,玉手拂过宽阔坚实的胸膛,捏着项上那枚镶金的玉牌。
窗外月色美满,窗内春光烂漫。
“不算太坏。”东门鸿微笑道,“有祸有福,因福得祸,因祸得福。”
“恩人说话太高深,奴家听不懂了。”应鹂笑道。
东门鸿笑道:“你有没有发现,开年来,胭脂胡同的生意,清冷不少?”